課程名稱 |
刑事審判實務與法律文書寫作 Criminal Procedure-trial Practices & Legal Writing |
開課學期 |
107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何俏美 |
課號 |
LAW5535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415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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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2,3(9:10~11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研6 |
備註 |
研究所開學後加簽10名。 限學士班四年級以上 且 限學士班學生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72LAW5535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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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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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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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整合司法與教育資源,提供學生接觸司法實務之多元化管道,培育優良司法人才,本課程主要藉由模擬刑事個案之卷宗,協助同學將習得的刑事觀念與知識,與刑事審判實務(程序法與實體法之交錯適用、研析整理案情爭點、製作裁判書類等)接軌,並以接近於法律實務狀況方式(例如:撰寫裁判書等),提供學生接觸司法實務之寶貴機會,除印證書本中的法律外,更能深入瞭解「事實運作中的法律」,減少法學理論與實務的落差。 |
課程目標 |
嘗試經由模擬卷宗的說明與探討,協助同學們瞭解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內容,期使同學們日後無論在司法實務界(司法官或律師)或學術界,均能對司法審判實務有所認知,減少現行法治教育與法院實務之落差,進而提出針貶或改革的寶貴建議。 |
課程要求 |
待補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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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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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法官學院指定教材(模擬案件卷宗─上課期間借用,課程結束歸還)。 |
參考書目 |
待補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50% |
個案判決書類草擬(擬判) |
2. |
模擬個案習作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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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法庭活動觀察 |
1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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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課堂討論 |
20% |
出席率、課堂討論參與程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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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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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大綱說明刑事庭法官工作內容簡介 |
第2週 |
03/08 |
刑事訴訟程序概論(9:10至12:00) |
第3週 |
03/15 |
刑事偵查程序刑事第一審準備程序概述(9:10至12:00) |
第4週 |
03/22 |
刑事第一審審理程序概述 |
第5週 |
03/29 |
刑事審判書類寫作方式-1 |
第6週 |
04/12 |
法庭活動觀察討論
(3月25日、4月1日、4月9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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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週 |
04/19 |
期中考停課(4.19) |
第8週 |
04/26 |
刑事審判書類寫作方式-2 |
第9週 |
05/03 |
刑事審判書類寫作方式-3 |
第10週 |
05/10 |
專題討論(前科資料導讀) |
第11週 |
05/17&5/24 |
專題討論(強制採尿) |
第12週 |
05/24 |
專題討論(調查證據程序) |
第13週 |
05/31 |
專題討論(實例演練) |
第14週 |
06/14 |
期末考:個案裁判書類草擬(擬判)
本次考試時間為:上午8:30至12:30 |
第15週 |
06/20 |
擬判講評 |